法律分析:下班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屬于工傷。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如果是非因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導致的傷害,或者是客運輪渡、火車事故以及城市軌道交通事故,也是可以被認定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對此負責。應當對負有工傷的勞動者賠償相關的傷殘費、醫藥費等,如果勞動者死亡的應當賠償死亡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上下班途中發生家庭事故是否屬于工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會而 發生交通事故 則不被認定工傷。 上班途中發生 交通事故算工傷 嗎? 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認定為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 突發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首先,“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包括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找朋友聚會而發生交通事故則不被認定工傷。 其次,交通事故是指“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因此,勞動者因自身主觀原因如無證駕駛、駕駛無證車輛以及酒后駕駛等原因(被公安或法院認定為違法行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 由此可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如 職工發生工傷 時,用人單位并未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職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1年之內起,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工傷認定申請表 (包括事發時間、地點、原因及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 職業病診斷 證明書 (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客觀: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對此規定,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把握:一是對“在上下班途中”應作廣義的理解。具體講,“在上下班途中”不僅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的途中,還應包括職工加班加點后上下班的途中。二是對“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應從兩方面進行理解,一方面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無論是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自身傷害的,還是職工在上下班途中沒有駕駛機動車而受到機動車傷害的,都應該按照規定認定為工傷。另一方面,不管機動車事故發生在城市街道還是發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傷害的職工在機動車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還是根本不承擔責任,只要職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就應該認定為工傷。三是對非在上下班途中的事故,如順道訪友、購物、游玩等與上下班無關的行為,不能認定為工傷。四是因非機動車事故受傷不是工傷,如因人力車、自行車、馬車等造成的傷害事故,不在工傷之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