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被車撞傷算工傷嗎
員工被車撞傷是否算工傷,一般因情況而定:
1、勞動者在上班時遭遇車禍受傷,如果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不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的,屬于工傷,單位應當及時為其進行申報;
2、單位應當及時為其進行申報。但如果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的,則不屬于工傷。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回家途中交通事故是否為工傷
法律分析:職工回家途中交通事故是工傷。職工早退回家,如果在回家的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不符合這一條件的,則不能認定為工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傷算不算工傷
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傷算工傷的。
員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傷害,要結合不同的情況來認定是否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認定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員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此時才能認定為工傷。具體地來看,員工在上班途中受傷要被認定為工傷,就必須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傷害,而且該傷害應當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造成的傷害。一般性地受到他人故意傷害的情形,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因此,員工上班途中受傷在認定是否是工傷時,需要具體分析。
工傷范圍是工傷認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各國及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以及國際勞工公約對工傷范圍的規定主要采取以下幾種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舉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職工上下班途中認定工傷的條件:
1、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2、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3、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4、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職工工傷單位申報具體如下: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綜上所述,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職工,既包括作為機動車駕駛員的職工受傷,也包括非駕駛員的職工受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下班回家,把人撞了算工傷嗎
下班回家路上出車禍算工傷,根據我國《勞動法》,當中明確規定上下班途中所發生的一些意外事故都屬于工傷范圍之內,根據工傷保險條例14條第6款的規定,工傷認定需要具備的是在交通工具當中,上下班途中,并且并不是本人責任所導致的。
一、下班回家路上出車禍算不算工傷? 下班回家路上出車禍算工傷,勞動法明確規定,在上下班路上出現任何事故傷亡都在工傷之內。 首先,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規定,員工受傷要被認定為工傷需具備三個條件: (1)是因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到傷害; (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的; (3)非本人主要責任。因此是否可以認定工傷,需要結合員工的具體情況依法認定。 其次,如果員工自己認為屬于工傷,而員工所在單位沒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員工應及時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會根據具體情況認定是否為工傷。如果認定屬于工傷,則會按照相關程序作出《工傷認定書》。員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如果員工被認定為工傷但所在單位未為您投保工傷保險,那么員工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二款“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之規定,向員工所在單位主張賠償。當然,員工也應當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則可申請勞動仲裁。 最后,如果您沒有被認定為工傷,您也可以與肇事方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索賠,但是必須在一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之內提出。 日常生活中下班之后在道路上行走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周邊的交通環境,否則可能會對自己的身體產生極大的危害,在此狀況之下的話,也是可以認定成為工傷,同時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到的是這里的交通事故必須指的是因為城市交通事故或者是火車事故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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