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1、配偶: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2、其他親屬: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30%,其他親屬,指的是工傷死亡職工親屬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親屬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是:(1)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3)工傷死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工傷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30%。3、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也就是說,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配偶為孤寡老人,則其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50%。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50%。4、如果工傷死亡職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為孤兒,則他們每人每月可獲得的供養親屬撫恤金為職工工資的40%。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40%。5、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傷死亡職工有多個親屬皆有資格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則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此,如果供養親屬撫恤金被進行了調整,其計算就應適用調整后的標準。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是怎么計算《工傷保險條例》第39條規定:“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該規定同時規定了上述人員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的條件。根據上述規定,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的計算根據親屬身份的不同而有不同標準,并且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受因工死亡職工生前工資的限制,不得高于該工資。具體計算標準為:配偶每月可獲得職工本人工資的40%,其條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工傷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其計算公式為:供養親屬撫恤金賠償金額=工傷死亡職工本人工資(元/月)×40%其實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計算方式主要是死亡職工的工資的百分之四十,這主要是給配偶的,如果是其他親屬則是百分之三十,而且并不是只要是親屬就一定會獲得親屬撫恤金,還必須滿足相應的條件,比如職工配偶男年滿六十周歲以上,女年滿五十五周歲以上,而且撫恤金是不能高于原工資的。三、供養親屬撫恤金申請條件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6、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參戰七級傷殘(含七級)以下提高幅度為8%,七級以上提高幅度為9%。因公因病分別比參戰的低一個百分點。
2022年撫恤金標準表如下: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死者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準:因病死亡為4000元;因工死亡為5000元;死者死后家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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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一次性 喪葬費撫恤金 (工亡補助金)規定: (一)退休(退職)人員,一次性撫恤金按其去世時本人的月養老金標準,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二)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員,一次性撫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個月(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的平均繳費工資基數為標準,按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支付1個月,最多一次性發給20個月的供養親屬撫恤金; (三)退休人員失蹤后按規定被停發基本 養老保險待遇 的,一次性撫恤金待遇的計發時點按停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當月確定。 喪葬費撫恤金計發的其他相關規定: (一)企業離休干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工人每月領取到的養老金中,津貼部分不做為計發撫恤金的基數。 (二)企業離休干部及建國前工人去世時的 基本養老金 ,如果低于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可以按照就高的原則,以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撫恤金計發基數。 企業職工去世后,喪葬費和一次性撫恤金是按什么標準發放的 企業在職職工去世后,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 法定繼承人 。喪葬費: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 養老保險金 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 喪葬補助金 標準按去世時上年度全省 企業退休人員 月平均養老金兩個月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計發1個月其去世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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