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規定2021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2012年,國務院將產假規定為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有7天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產假規定1導讀:2014年,我國女職工生育可以享受的產假天數為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下面由為您介紹。
產假規定2014
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注意:
1、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2、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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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晚育產假:
1、2014廣東晚育產假
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職工實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實行晚育的,增加產假十五日。城鎮其他人員實行晚婚、晚育的,可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2、2014北京晚育產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3、2014上海晚育產假
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產假規定2全面二胎產假有多少天
生二胎其實也是在考驗一個家庭的經濟能力,尤其是421家庭,生二胎意味著又要消耗更多的資源,畢竟養娃是需要一筆大花費用的。與此同時,相信女性也會比較關心,到底生二胎還有沒有產假了?有多少天?
按照國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二胎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也就是說,算上難產、剖腹產等情況,生二胎,最多可休113天產假。
對比生第一胎,在上述產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加上晚育15天,獨生子女的還有35天。因此生二胎產假福利算是縮水了。
二胎有陪產假嗎
說起產假,很多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么,陪產假呢?陪產假,也就是男方護理假,是指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那么,二胎有陪產假嗎?下面一起來了解下吧!
二胎有陪產假嗎?很遺憾,二胎沒有陪產假。
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為晚育。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而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條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對應男方也無護理假。
二胎有產假嗎
就算你想生二胎,也要多方面考慮哦。首先家里的經濟條件要過得去,另外還得考慮到第一個小孩的感受,相信大家這一年里也看到了不少關于大寶如何為難媽咪,刁難弟弟妹妹的報道,生個二胎也是不容易。十月懷胎也是勇氣可嘉,尤其對于在工作上已經有了一些成績的媽咪,生二胎意味著取舍,生娃已經如此艱難,沒有產假安慰就說不過去了。
二胎也是有產假的,但是二胎的產假會比一胎的產假少30天。據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雖然有產假,但整體“福利”卻縮水了,生二胎沒有晚育假。對于假期變少了,家庭壓力又變大了,各位想生二胎的媽咪要考慮清楚了。
產假常見問題
休產假期間,也伴隨許多需要我們了解到的方面。對我國產假條例有所了解,有利于我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產假常見問題主要有下面這些:
1、當地產假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2、當地產假條例規定產假時間為多少天?晚育者或者持有《獨生子女優待證》的.有沒有增加產假天數。
3、休產假期間,工資是怎么結算?
4、產假包不包括周末以及法定節假日?
法定婚假和產假
法定婚假,是指我國勞動者結婚的時候依法帶薪休假的一種權利;法定產假,則是指我國職場女職工在分娩前后依法享有帶薪假期的一種權利。法定產假和婚假有利于調動我國勞動者的積極性,同時也有利于我國和諧社會的發展。但是由于我國相關法律對法定婚假和產假沒有相關具體規定,只是停留在行政法規和規范性層面,所以目前我國各省市以及直轄區對婚假和產假都有自己當地的規定條例。
產假陪護假
產假陪護假是什么?產假陪護假是指職場女性在休產假期間與之合法結婚的男性合法享有一定假期,具有國家法律保護。產假陪護假是我國法律法制的新一步,也是一個重大突破。
由于我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對產假陪護假并沒有做出相關的規定條例,再加上各省市的當地情況都有所不同,所以各省市的陪護假都是有所不同,大多是針對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條例。
但也正是由于陪護假的法律地位底下,導致有一些地方是沒有產假陪護假的。各省市對產假陪護假的具體天數,申請條件以及陪護假期間工資等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我們要熟知自己當地的產假陪護假的規定。
一、法律規定產假多少天國家法定產假為98天。《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二、產假待遇如何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3、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4、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三、生育保險有什么用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客觀:國家相關勞動法對于生育假期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為90天。一般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標準。勞動部還下發過一份《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相關問題有更為詳細的解釋: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四十二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過醫務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患病的有關規定處理。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不同地區還對產假有補充規定。一般來說,晚婚對產假沒有影響,晚育不同地方規定不同,女方增加15-30天,男方可以有帶薪護理假5-15天不等。比如,北京市規定晚育除去能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外,能增加30天獎勵假。一般來說,實行獎勵30天晚育假的地方比較多,但也有個別地區為了鼓勵晚育和獨生子女增加更多天數。具體情況可向當地勞動部門進一步咨詢。特別需要提醒姐妹們的是,產假時間是按照自然天數計算的,周末假日和節日等也計算在內。
產假是指在職女性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產假時間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應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法律客觀:《企業職工 生育保險 試行辦法》第五條 女職工生育按照法律、 法規 的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資 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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