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簽多少年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簽多少年,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簽訂一份勞動合同,這是我國法律的規定。
勞動合同在簽訂的時間上有不同的情況,有幾年,十幾年甚至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在一般公司都用的是集體勞動合同,常規有1年一簽、2年一簽、3年一簽、5年一簽。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簽訂條件如下: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違反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是幾年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是幾年一、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幾年
1、合同的期限如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賠償有:
1、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保持現有條件或提高現有條件,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不需要賠償;
2、用人單位降低現有條件,勞動者不續簽的,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定賠償雙倍賠償金。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幾年
摘要:用人單位雇用員工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勞動合同期限有哪些分類呢?根據簽訂的時限不同,勞動合同可以分為三類,分別是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三者同樣具備法律約束力,大家簽工作一定要弄清楚勞動合同的期限,這樣才能夠保障自己的權益。勞動合同期限有哪些分類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較長的5年、10年,具體期限長短應根據用人單位情況、崗位情況和勞動者情況自主確定。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否則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的規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勞動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時間,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終于合同的終止之時。任何勞動過程,都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進行的。在現代化社會中,勞動時間被認為是衡量勞動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勞動合同的一項重要內容,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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