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 是企業 勞動合同法 律效力的終止,也就是雙方當事人之間 勞動關系 的終結。 勞動合同 的解除,是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具體而言,勞動 合同解除 與終止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勞動合同解除與 勞動合同終止 情形不同,勞動合同解除與勞動合同終止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02【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02【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 試用期 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02【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具體如下:,1、適用情形不同。合同終止適用于繼續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適用于非繼續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3、合同終止不要求先行通知對方,但合同的解除一般要求通知對方,有明確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4、發生條件不同。法定終止權因合同種類不同而不同,而法定解除權的發生原因一般為不可抗力及債務不履行的各種情形。我國合同法沒有合同終止的概念,也沒有合同終止的相關規定,故合同解除適用于所有合同。,1、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員工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2、達成一致: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3、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4、結算薪資和經濟補償: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后,財務科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薪資;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還應當結算并支付該員工的經濟補償;,5、勞動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勞動合同按雙方約定解除;,6、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后相信大家應該對此相關的問題都有所了解了吧。合同終止適用于繼續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適用于非繼續性合同。如果要對合同進行終止的,需要符合合同終止的條件。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債權債務 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 債務人 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 債權人 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條: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條: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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