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是指國家法律規定用以進行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法定年節假日標準
一、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我國現行法定年節假日標準為11天。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休息日標準
休息日又稱公休假日,是勞動者滿一個工作周后的休息時間。勞動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隨著《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的施行,我國職工的休息時間標準成為工作5天、休息2天。
該決定同時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周休息日;企業和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標準
國家法定節假日11天是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
1、元旦,放假1天,即每年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即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節,放假1天,即農歷清明當日。
4、勞動節,放假1天,即5月1日當日。
5、端午節,放假1天,即農歷端午當日。
6、中秋節,放假1天,即農歷中秋當日。
7、國慶節,放假3天,即10月1日、2日、3日。
在國家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帶薪休年假的標準
2007年國務院頒布《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明確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公布實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適用于各類用人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行,使職工得到更好的休息,這有利于勞動者的身體健康,也有利于勞動者在經過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產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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