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一)綜合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綜合收入-五險-6萬元一金 -專項附加扣除)
當月應交個人所得稅 = (累計收入 - 累計五險一金 -累計減除費用 - 累計專項附加扣除)x 預扣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累計已繳納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 = 員工當年在職月數 x 5000(年度為6萬元)
(二)經營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三)財產租賃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x 20%。
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 x 20%。
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納稅所得額(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x 20%。
注: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 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 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你好,個人所得稅稅率如下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舉例】
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80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8000—5000)×3%—0=90(元)。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稅率表
級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換算全月應納稅額所得額 稅率
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
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新的個稅計算方式詳細如下:
①測算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稅前薪酬總金額-社保和公積金的本人交納一部分-花費扣減規范(3,500元,外籍(含港澳臺地區)4,800元)。
②依據應納稅所得額相匹配下列稅率及速算扣除數:
③個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征收率-速算扣除數
三、舉例子:
某員工(非外籍)9月稅前收益6500元,社保和公積金的本人交納一部分累計1000元,則應納稅所得額=6500元-1000元-3500元=2000元,相匹配的征收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該員工9月個稅應納稅額=2000元*10%-105元=95元,因而,該員工9月凈利潤=6500元-1000元-95=5405元。
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1.綜合所得年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于年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年度綜合所得,適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綜合所得)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注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年度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2.綜合所得月度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表(適用于月度計算):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月度綜合所得,適用于2019年及以后取得的綜合所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計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
月度(包括按月預扣)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額-準予扣除額
準予扣除額=基本扣除費用5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2018年第四季度工資薪金所得月稅率表,適用于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工資薪金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過渡期
(過渡期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注:納稅人在過渡期間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不扣除個稅新法規定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費用。
二、經營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適用于2018年10月以后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注: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
計算個人所得稅: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所得額=年應稅收入額-準予稅前扣除金額
三、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一)超過四千:
1.勞務報酬所得=收入*(1-20%)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1-20%)
2.稿酬所得=收入*70%*(1-20%)
(二)未超四千:
1.勞務報酬所得=收入-800元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收入-800元
2.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居民個人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收入額,并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款,稅款多退少補。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四、特定所得的基本計算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2、財產租賃所得
按照每次租賃收入的大小,區別情況計算: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費用800元)×20%
②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1-20%)×20%
3、財產轉讓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轉讓財產的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20%
4、偶然所得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每次收入額×20%
注意:如果另行給予優惠稅率或者減半征收的,則按優惠稅率或者減半計算。
原文地址: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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