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國家規定法定產假為98天。
一、具體如下:1.產假是指在職職工在分娩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是對在職職工的保障,是重者鎮念視女性身心健康的體現。增加產假的新政策也是為了讓女性在生育后有足夠的時間恢復,以保證有足夠的產后恢復期。2.女職工法定產假不少于14周,即8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15天,每增加一個嬰兒增加15天。流產不滿四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流產滿四個月的,享受42天產假。3.符合晚婚晚育條件的女職工,增加產假30天。剖腹產首困的,98天增加15天。晚婚晚育的,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30天。懷孕7個月以上的,
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4.隨著二胎政策的全面開旅信放,產假天數也發生了變化。從之前的98天到128-158天。對于生活在廣東、甘肅、黑龍江、海南和河南省的母親來說,產假將近6個月,藏族母親甚至可臘純以休一年。5.產前假期工資的80%。懷孕7個月以上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工作許可,可以休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當地法律法規要求請假的部分情況,由單位批準請假,工資按當年職工實際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6.根據該規定,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為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產假前的工資標準支付。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腔帶;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輪圓咐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1、國家規定的法定產假為98天,包括雙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在98天的產假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若是出現難產情況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
二、國家婚假規定是多少天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于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關于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產假 在全國各地可能會不一樣,有的地方是128天有的地方是158天。按新的《 女職工 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這158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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