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簽合同了,主動離職要賠錢嗎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履行期內,如果要辭職,一般只需要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向公司遞交書面辭職報告,在此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在30天或3天到期后,用人單位沒有批準勞動者辭職申請的情況下,勞動者都可以自行合法離職,并且不需要因到期后未經公司批準而離職,給公司做任何賠償。因離職給單位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針對提供了有償的專業技術培訓,并且雙方有培訓服務期協議,在服務期未滿的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辭職,這種情況也是要向單位賠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員工試用期離職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法律主觀:
試用期離職不需要賠償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了服務期和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情形下,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使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同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服務期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是否賠償違約金要看情況,如果員工違反競業限制條款,以及在服務期內辭職,則需要賠償。沒有這兩種情況的,不管是主動辭職還是被迫辭職,員工都無需賠償。當然,即便是員工違約,賠償費用也有上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要賠違約金嗎? 勞動合同除保密和競業條款外,不得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訓、約定了服務期,服務期內辭職需要賠償公司剩余服務期的費用。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間的勞動報酬。 實務中有用人單位并未提供專項培訓費對勞動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但在勞動合同中卻約定已經對勞動者進行了培訓,并約定違約金,其實這種僅僅書面約定,實際上用人單位并未履行這一義務的,這種違約金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二、員工提出辭職要注意什么事項? 1、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試用期的要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在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時,也應當依法照法律規定遵守解除勞動合同程序,即勞動者在正式用工期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主要目的是便于用人單位能有只夠的時間補充勞動者離職的崗位空缺問題,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要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為通知的時間直接關系到解除勞動合同期限的起算時間,也關系到勞動者的工資計算,所以必須采用有效嚴謹的方式來表達,這是對雙方利益的保護,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爭議。 綜上所述,現在就業市場非常大,員工可以自由選擇工作崗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辭職很常見。一般情況下員工無需賠償,但是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違反競業限制條款及服務期約定的,單位是有權要求員工賠償的,最高不超過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我在試用期辭職,需要賠償嗎?
試用期內辭職要賠償違約金根據以下情況做出判斷:
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是不需要付違約金的。
1、如果你在試用期期間,沒有履行正常的辭職手續,并且給用人單位造成了一定的損失,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進行一定的賠償的。
2、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試用期內辭職怎么賠償?
1、試用期間,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2、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3、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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