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合同法中只有n+1和2n,沒有n+2的相關規定。所謂N,是指按你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所謂+1,是指額外支付的一個月代通知金。2n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時以經濟補償金為基礎支付兩倍賠償。適用于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辭退的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的不同來計算補償的資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比如你在該單位工作了2年那么你應該能得到兩個月的工資,在該單位工作3年那么你能得到3個月的工資,以此類推。如果再改單位工作滿了六個月以上但是不滿一年的,還是按照一年計算四舍五入嘛。如果該單位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當然,工種和職位的不同工資自然不一樣。勞動者月工資(在終止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合法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將按以上賠償標準的2倍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 勞動法 律關系上,辭退賠償可以分為依法辭退和違法辭退兩類,依法辭退符合法律規定,比如 勞動合同 期滿后,公司決定不再與員工 簽訂勞動合同 ,違法辭退違反了法律規定,比如公司辭退孕期、哺乳期的女性員工。如果是合法辭退,公司只需要向員工支付 經濟補償金 即可,如果是非法辭退,公司應當比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員工支付 賠償金 。 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在這里,月工資標準是 勞動關系 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但是,月工資標準最高不得超過當地平資工作標準的三倍。
法律客觀: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余人員。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梢圆脺p人員。”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五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所以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裁員的應該給予補償。公司裁員補償標準按照下列的要求補償: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裁員的相關知識: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有兩個,只要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以實行經濟性裁員:一是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瀕臨破產,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胺ǘㄕD期間”指的是企業為了恢復清償債務的能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行債務調整和企業整理的一種再建型破產制度。如企業經營不善,難以清償到期債務,就可能被債權人申請破產。如企業只是遇到暫時的困難,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就可以恢復清償能力,則企業可以和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并由法院宣布進入整頓期。在我國整頓由被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并負責主持。如整頓期限結束,企業仍不能清償債務,則由法院宣告企業破產?!斑M入法定整頓期間”說明企業經營十分困難。二是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裁員。裁員是集中的辭退員工,所以某些與個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不在適用。同時由于裁員往往牽涉面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
被辭退是n 1還是2n
被辭退時的賠償標準應該是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
被辭退時的賠償標準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確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具體取決于勞動者的選擇。
1.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4.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
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突然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一、支付經濟補償金
首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賠償金
其次,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他們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這個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三、需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最后,用人單位需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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