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發工資如何處理
欠發工資的處理辦法: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由勞動行政部門來處理;依法申請調解組織進行調解;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1、可與用人單位詢問協商:被拖欠工資時,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單位進行協商解決;
2、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
3、可到勞動仲裁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索要工資: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4、對仲裁結果服從的,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5、法律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廠拖欠工資: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系后,對于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板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不屬于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形包括11種:
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勞動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
3、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4、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5、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6、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的賠償;
7、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經職代會批準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8、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系,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9、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
10、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11、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申請與受理:
1、調解范圍:
(1)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調解組織:
(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職工代表由工會成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成員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3、申請期限:
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申請須符合三個條件:即申請人必須與本爭議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有明確的相對人,即申請人必須說明與誰發生了爭議,在哪些問題上發生了爭議;有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理由。
4、審查:
(1)審查申請調解的爭議是否屬于勞動爭議,不是勞動爭議的,不予受理
(2)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3)對已經過仲裁裁決或法院判決的,調解委員會不應受理,應當告知當事人按照申訴辦理。調解委員會應在4日內做出受理《受理案件通知書》或不受理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決定,對不受理的,應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調查核實: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應作《調查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調查工作一般包括:
(1)弄清爭議的基本事實,即勞動爭議產生的原因、發展過程、爭議的焦點等。
(2)了解與爭議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的規定,為判斷爭議的是非曲直和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提供準確的法律依據。
(3)對調查得到的材料進行 綜合分析研究,并結合勞動法規的有關規定,判明是非,分析雙方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擬定調解方案和調解意見。
(4)召開調解員會議,通報調查情況,討論確定調解方案,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確定調解意見。
(5)指定調解委員會成員與勞動爭議當事人談話,宣傳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提出正確對待調解的要求,通過宣傳法律知識及對當事人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為調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調解程序:
(1)書記員向會議主持人報告到會人員情況
(2)會議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并宣讀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會議紀律,當事人應持的態度
(3)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陳述和意見,詢問有關案件、核準事實
(4)公布核實的情況和調解意見,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
(5)依據事實和法律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促使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協議。不管是否達成協議都要記錄在案,當事人核對后簽字。
調解終結的具體方式包括:
(1)當事人自行協調。在調解或仲裁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可以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勞動爭議的調解即行結束
(2)當事人撤回申請《撤回調解申請書》。如果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撤回自己的調解申請,調解委員會應當準許,并終結調解;當事人拒絕調解。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有權拒絕調解,這時調解委員會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權利,終止調解
(3)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制作《調解協議書》,各方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能達成調解協議。
(4)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應當自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30日內結束。到期未結束的,視為調解不成。調解不成的,應作記錄并在調解意見書上說明情況,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調解協議書一式3份(爭議雙方當事人、調解委員會各一份)。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企業拖欠員工的工資如何處理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工資給勞動者,否則就是屬于拖欠工資,對此勞動者可以依法采取合法的手段進行維權。一、企業拖欠員工的工資如何處理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當事人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當事人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當事人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二、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我國法律法規主要作以下規定: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一般,具體的發薪日期是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的規定。那么,只要單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單位都按時支付了你的工資,即使是在后一個月發上一個月的工資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三、拖欠工資怎么賠償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企業拖欠員工的工資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訴都是可以的。
法律客觀:
《 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 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公司拖欠工資 怎么辦
法律主觀: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上述內容就是對于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辦的相關解答。
法律客觀:
對于拖欠工資這個問題,相信困擾著很多勞動者,就快年末了。一年到頭的勞動者,有的或許工資還在水深火熱中,勞動者工資被公司拖欠了怎么辦?勞動者如何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維權呢?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附:無故拖欠工資規定: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省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無故拖欠工資是不合法的,如果雙方有合同,被拖欠方可以把另一方告上法庭,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采取綁架或者威脅之類的手段。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于“無故”作了排除性規定:“‘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