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勞動法中是有一項關于探親假的,那么很忙情況下可以請探親假呢?假期有多久?接下來由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一、我國關于探親假法律規定是怎么樣的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3條規定: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第七條 各省、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細則,并抄送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自治區可以根據本規定的精神制定探親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執行。二、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需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三、探親假異地怎么界定 分已婚和未婚兩種情形。 1、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途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途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途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途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三條 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知識,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