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
關于申請工傷鑒定的時間,如果是單位申請工傷的認定那么必須在發生工傷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如果是個人申請工傷的認定那么必須是發生工傷之日起1年內申請。
勞動能力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是必須經過治療痊愈出院之后并且已經取得了工傷認定書才可以去申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也有時限。受害者在出院之前已經做了工傷認定的,那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在出院后的一個月之內;如果受害者做工傷認定是在出院之后做的,那么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間在做出工傷認定書那一天開始計算一個月之內。
在發生工傷事故那一天起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的那一天起的三十天之內,單位應當向社會保險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如果單位沒有在這個時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那么受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自行申請,時限為從受傷那一天或者是被鑒定為職業病那一天開始的一年之內。在這個過程期間,報告和申請要越快越好,這樣有利于及時的調查取證,也對工傷職工及時享受有關待遇有利。
發生事故之后,其用人單位應該盡快的將受傷的職工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并且應該墊付工傷的醫療費。等待工傷認定后,符合規定的工傷醫療費可以向其社保機構申報核銷或者定點醫療機構記賬。除了搶救之外,受傷的職工還必須到就近的工傷保險約定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屬于搶救范圍的,可以等到起傷情穩定之后再及時轉到工傷約定醫院機構進行治療。發生了工傷事故之后,其用人單位必須在30日內向其所在的社保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超過了申請期限,那么申請前的有關費用都要由用人單位來負擔。
一、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二、申請工傷的傷殘鑒定時,一般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
2、申請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張;
3、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身份證明資料;
4、兩份《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5、醫院的首次診斷記錄和出院小結,如醫院首次診斷的病歷等相關資料。
三、在進行工傷鑒定時,一般需要按以下流程進行:
1、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在傷情穩定或醫療終結后,可攜帶相關申請資料,至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資料應含《工傷認定決定書》及復印件、傷殘職工身份證明資料、就醫病歷等一切相關資料。
2、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若材料不全,會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補全。
3、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查資料齊全后,會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并作出鑒定結論。
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在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會將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認定時間是多少個工作日
法律主觀:
提出 工傷認定的時間 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 申請工傷鑒定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認定為工傷 的情形是: 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多久后可以做傷殘鑒定
工傷認定下來三個月后評殘。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對于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虛薯傷后,根據治療情況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如果傷情穩定,治療已終結的閉譽或,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對于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時間是在確認為工傷后,根據治療情況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如果傷情穩定,治療已終結的,馬上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
按規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鑒定。申請工傷鑒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但在申請傷殘鑒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的,才可以進行轎伍工傷的傷殘認定。
申請工鑒定需要一定的費用,但現在各地的收費標準不同,大部分地區工傷殘鑒定費用約350元。一般情況下,工傷鑒定費由勞動部門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但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受傷職工進行傷殘鑒定的,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但如果是因病或非因工傷殘進行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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