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的領取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標準為: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等。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等。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世界經濟發展受到很大影響,許多國內企業在疫情陰影下艱難生存。受疫情影響,很多企業不得不進行“瘦身”裁員,很多小微企業直接倒閉,失業人數增加,再就業壓力也加劇。怎樣才能度過這個暫時的難關?青桐今天講了一下失業保險的申請。
申請失業保險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只要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就可以申請失業保險: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未經本人意愿擾亂就業的;
3、已登記失業,且有求職要求。
對這些條件的解讀是,如果你是因為公司裁員、破產、辭退,或者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后辭職而失業,只要你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就可以到社保保險相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報名的時候一定要確定有再就業需求。在這里,你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相關部門會根據你累計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出你可以申請的金額和月份。累計繳納失業保險金的時間越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月數就越長。領取時間在33,335,424個月之間,也就是說至少可以領取3個月,最長24個月。數額也是根據你繳納失業保險的時間來確定的。一般最低為當地月最低工資的70%。
注意:申請失業保險和你的戶籍在哪里沒有關系。只要在當地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就可以向當地社會保險部門申請失業保險。失業是我們都不想看到的。如果真的面對了,還可以拿失業保險緩解生活壓力。
相關問答: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社保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準如下: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并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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