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違法嗎
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不違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的工作時長不得超過每周44小時在勞動法中,有明文表示,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時的休息,也就是說,不是強制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規定連續兩個休息日。在這種條件下還要滿足每天的工作時長,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的工作時長不超過,44個小時。但是,有很多的工作,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需要進行細化或者調整,比如說要求每天工作6個半小時,但可以連續工作六天,這樣一共累計才39個小時,還是符合規定的,在這種情況下,工作六天休息一天也是合理的。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八小時工作制是否違法,為什么?
在我看來,監管企業實行八小時工作制,是屬于末端被動措施。
導致員工工作時間“996”成為常態的根源在于,現在工作崗位是僧多粥少,就業壓力大。主動權在企業老板手里,要想員工獲取主動,還得從根源抓起,就是政府給就業人員,多創造就業崗位,如果人才市場求大于供,這樣員工就有話語權,企業老板也不會妄意而為,把加班成為常態,這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第一。今天已經不是工業時代的思維模式
今天是移動互聯網的時代,未來是5g商用。想當初我上高中的時候,我們班級里有一個電子狂人,在高三的時候他說未來用手機就可以上網,不需要去網吧,用電腦就可以瀏覽網頁了。我們那個時候覺得很扯淡。結果上大一的時候,這種情況就已經實現了,用手機登QQ那個時候還是諾基亞的塞班系統。
可是當時間發展到今天的抖音快手微視等等各種各樣的短視頻層出不窮。不僅僅是瀏覽網頁很方便,聽音頻,看視頻更加的方便。而且形成了幾大獨角獸企業。
第二。八小時工作制其實是反人性的
為什么我會這么說?因為隨著時代的發展,一個項目它并不是按照每天八小時這種時間的維度來考核的。而是看你在規定的時間內能夠達成多大的交付質量。這種情況下,需要你在三天之內完成甚至超過72小時的工作量。有可能需要你在一年內完成24小時的工作量。那么這種情況你認為到底是彈性的更給力呢?還是八小時工作制的更給力了?
第三。這片土壤上不存在工會的概念。
想當初說的是多么的好聽,但是一旦取得了勝利的果實,真正所采取的措施又是怎么樣的呢?嗯。這是一件值得思考與探討的事情。
工會的存在是為了維護工人的利益。就今天這種情況而言,在這個土地上,哪里有什么一天八小時的概念喲。哪里有什么一周工作五天的概念?是不是拼命的加班往死里的壓榨呢?
再加上城市范圍的不斷擴大,通勤時間的不斷增加,剩余價值已經所剩無幾。過勞死頻繁發生。
2018、2019屬于經濟寒冬的時候,如果我們不能夠快刀斬亂麻的形式來進行一些經濟改革,那么那種吃加杠桿這碗飯的吸血鬼們會越來越多。勞動法自1995年一月一日實施,距現在已經28年了,部分企業卻無視勞動者休息的權利,無視八小時工作制。
,工會法明確,工會最基本職責是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的所謂正規企業有工會,工人卻實行十二小時工作制。
現在的人低欲望趨勢越來越明顯,刺激內需也是難上加難,勞動者超時加班,沒有休息,沒有時間享受物質,精神生活或許也是原因之一。
,勞動者超時加班,收入一般,不加班,有休息,收入就會很低。讓員工超時工作,企業就有利可圖,不超時,提薪資,企業就難以支撐,這是不是一種畸形的企業發展之路。
,去年國家就明確996違法,今年又有政協委員建議保護勞動者,有的企業依舊選擇無視,尤其是對一線體力勞動者,十二小時工作制制度化,標準化。
每天工作9小時合法嗎
上班時間為9小時的勞動合同合法嗎1、上班時間為9小時的勞動合同通常不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了解到,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上班9小時屬于違法行為。
8小時工作制能使全體民眾擁有自由支配的時間,維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增加睡眠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加班50分鐘算加班半個小時,加25分鐘就不算加班是否犯法,要看是否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并公告過。如是這樣做了,公司就合法;如果沒有這樣做,公司就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這個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的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過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一天工作9小時很明顯超過8小時,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天上班10個小時違法嗎?
全公司五六十人就我有人上班10個半小時公平嗎一天上班十個小時是違法的。公司的做法違反了相關的勞動法規定,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不應該超過八小時,并且應該執行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一般應實行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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