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工資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一、工資個人所得稅的扣繳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比如: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6500元,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6500—5000)×3%—0=45(元)。二、個人所得稅的稅率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55元;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元;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755元;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5505元;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3505元。三、工資個人所得稅的最新政策目前,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稅收征管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關于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第三方向稅務機關提交涉稅信息的相關條款,也從征管條件上為個稅改革亮起綠燈。個稅改革終于要走出不斷上調“起征點”的死胡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今年將啟動。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我國個稅實行分類征收。目前個人所得稅的稅目分為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等11類,分別對應不同的稅率和費用扣除額(免征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至45%。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2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應交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以上就是工資怎么扣個稅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第一款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工資扣稅標準為:全年工資的應納所得稅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是3%;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稅率是10%;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稅率是20%;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稅率是25%;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稅率是30%;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稅率是35%;超過960000元的部分,稅率是45%。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