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怎么計算公式
法律主觀:
1、計 算加班工資 時,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 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即: 節假日加班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 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 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 1.75×150% 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2、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對加班工資基數有明確約定的,按約定的標準確定。但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 最低工資標準 。 3、按照規定,在工作日或雙休日加班,如果安排相應的補休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即使安排補休的,仍然應當按照3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加班的,必須支付加班費。具體計算如下:1、延長時間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除8小時乘1.5乘加班時間;2、休息日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除8小時乘2乘加班時間;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除8小時乘3乘加班時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條 一般工齡系指工人職員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而言。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
工資表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資表加班費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_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_12月=21.75天。
若存在加班情況,計算加班工資時具體體現為:
1、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_21.75_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_21.75_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_21.75_150%;每小時的加班工資,則以日加班工資除以8小時。
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_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_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綜上所述,勞動法規定日工資計算標準為月工資總額除以每月的工作時間,具體計算方法有兩種:按平均法定工作天數21.75天計算和按平均日歷天數30天計算。日工資=月工資_21.75或日工資=月工資_3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加班工資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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