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復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并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鑒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擴展資料: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
醫療費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4、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誤工費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3、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
法律分析: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者出現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屬于工傷的情形時,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的認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一定的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六條 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國家和省規定的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3、用人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登記資料查詢證明;
4、職工《居民身份證》及《養老保險手冊》復印件;
5、醫療機構原始病歷、檢查報告、出院記錄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6、事故傷害情況說明和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及與傷亡職工的關系證明;
7、用人單位申請的,應提供考勤記錄(蓋章);受傷職工親屬申請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受傷職工代理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工會組織代表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供組織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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