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況而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在30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在試用期內則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上班大部分人都為了滿足日常的需求,但是上班并不是如意的,很多時候會有各種選擇辭職。當自己想辭職老板卻不同意的時候,應該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打情感牌讓對方同意。
一、人與人之間都是互相的在我看來,老板也是人,和所有的員工一樣都是有感情的。當自己提出辭職,老板是站在大局考慮事情,不愿意自己辭職是站在公司的角度。這個時候自己可以告訴老板愿意給時間找到代替自己的人,因為選擇辭職是自己經過深思熟慮的結果,希望得到對方的同意。
人一旦長期在一個環境上班,熟悉了就不愿意離開,除非迫不得已的選擇才會提出離職。既然是一起共事的人,自己對于工作有什么樣的看法就坦白的告訴老板,大家都是有家庭的人,如果自己與對方友好的溝通,我想老板沒有拒絕的理由。一個公司要想正常的經營,會有不斷地員工來,也會有老員工離開,這是正常的現象。
有的人面對老板拒絕自己辭職,會選擇仲裁或者上訴,但是在我看來是沒有必要的。既然是自己長期工作的地方,肯定還是有感情,如果自己與公司弄得魚死網破對于自己也沒有任何的好處,大家應該好聚好散,不要把局面弄得太看不下去。
辭職并不代表徹底的離開公司,自己與同事還是可以定期的聚會,還可以保持正常的聯系。當自己想辭職的時候,盡量的選擇有好的方式溝通,用真摯的感情去感染對方,并且表達自己的決心,這樣對于自己和公司都是最好的結果。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