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主觀:
單位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支付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協商處理不了的,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維權。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 勞動爭議仲裁 申請登記表原件1份; 2、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原件2份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3、申請人 身份證 復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證請復印雙面); 4、被申請人注冊登記資料復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 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如 勞動合同 、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記錄、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處罰憑證、 社保 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
法律客觀: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一式兩份,內容包括: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聯系電話。2、用人單位的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3、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單位名稱。(二)遞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同時,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下列材料: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其它證明材料。3、申請人系用人單位的,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系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勞動爭議的范圍有哪些:勞動爭議的范圍,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規定。根據中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勞動爭議的范圍是:(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勞動仲裁是一個準司法程序,也是一個相對專業的司法程序,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立案,首先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和當地勞動仲裁委的要求,提供立案材料,來啟動仲裁程序。在仲裁立案后,勞動者如想仲裁委支付其訴請,還應準備能證明其訴請所依據事實的證據等。實踐中,勞動仲裁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立案的材料,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首先必須得連立案,立案需要仲裁申請書若干份、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用人單位企業信息,勞動關系的證據,憑這些材料,可以順利立案
2、庭審證據材料,比如,如果勞動者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或者賠償金,需要提供離職原因的證據,如果主張加班費,需要提供考勤表等能證明存在加班的證據。如果主張未足額支付工資,需要提供工資標準的證據,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資料
一、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資料
1、勞動仲裁需要四種資料,分別是: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4)證據資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1、先交申請書。先要從勞動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需要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并附勞動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的證據材料。不過,申訴人要是用人單位的,還需要附營業執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專業律師。要是糾紛比較復雜,損失比較大的,最好就委托不超過二名的律師參加仲裁活動;
3、舉證證明。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訴人提供證據,也就是誰提的就誰給證據。不過因為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就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證據;
4、審理裁決。仲裁那邊給時間了,就要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勞動者是申訴人,要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就按撤訴處理。被訴人要沒正當理由不到庭的,仲裁庭就可進行缺席審理并作出缺席裁決;
5、裁決決定。要是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從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就會發生法律效力;
6、審理結案。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就從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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