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1、實際履行的原則。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和實現自己的權利,不得以其他標的或方式來代替;2、親自履行原則;3、正確履行的原則;4、協作履行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哪些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的原則: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關于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哪些原則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一、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哪些原則 1、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的原則: (1)合法; (2)公平; (3)平等自愿; (4)協商一致; (5)誠實信用。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二、無效合同認定要遵循什么原則 無效合同認定要遵循法定原則,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合同無效情形的,不得隨意認定合同無效。 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
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勞動合同履行的原則:
1、實際履行的原則。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要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和實現自己的權利,不得以其他標的或方式來代替;
2、親自履行原則。就是指雙方當事人要以自己的行為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和實現合同規定的權利,不得由他人代替履行;
3、正確履行的原則。是指當事人要按照合同對定的內容,原原本本的全面履行,不得打折扣,不得改變合同的任何內容和條款;
4、協作履行的原則。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的履行過程重要發揚協作精神,要互相幫助,共同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共同實現合同規定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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