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勞動合同若是能夠確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能夠被認定為工傷的,則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若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交納工傷保險,則無法申請工傷保險,所有費用都應當由用人單位自行賠付。
出了工傷若是沒有造成殘疾的,賠償項目有:治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
若是造成傷殘的,除上述項目外,還應當賠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輔助器具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
雖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沒簽合同,但是不能否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因工受傷屬于工傷的,不論是否簽有勞動合同,都應當按《工傷保險條例》來進行保險賠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進行賠償,起勞動者是可以申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工傷理賠流程為:1、拿到工傷保險報告;
2、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4、賠償,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一、工傷傷殘鑒定需要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書;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二、傷殘鑒定流程如下:1、當事人痊愈出院,準備鑒定材料;
2、攜帶材料向鑒定機構提出傷殘鑒定申請;
3、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總之,工傷理賠需要拿到工傷保險報告,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后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最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
具體方法是首先要求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在治療完全結束后,做勞動能力傷殘鑒定,并按傷殘鑒定結論提出傷殘賠償。
工傷簡介:
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包括事故傷殘和患職業病以及因這些情況造成的死亡。《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的或者單位要求職工作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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