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于哺乳期的女職工,公司一般不能辭退。如果公司辭退無過錯的哺乳期的女職工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獲得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一、哺乳期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員工嗎哺乳期單位不可以辭退員工,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其他。二、公司辭退哺乳期員工的條件(一)在試用期間。如果女職工是在試用期內懷孕或尚在產期、哺乳期的,則可能因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為被用人單位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一)項規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和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而且不用賠償。(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女職工如有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或其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行為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女職工懷孕、在產期或哺乳期的也不在保護之列。不過需要提醒用人單位的是,首先,單位要有規章制度;其次,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勞動者已經學習并簽收了規章制度;最后,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有關于“勞動者的哪些行為屬于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詳細規定。這樣在女職工出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情況時,用人單位就可以此依法辭退并通知該女職工。(三)有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行為。如果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在工作中有嚴重失職行為或者營私舞弊的,而且由于上述兩種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了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也可以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四)兼職影響本職工作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使是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也可以無條件的予以辭退。(五)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訂立勞動的合同。因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不管是否是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單位都可以無條件的接觸勞動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三、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不能解聘?哺乳期到孩子的1歲為止。這期間,用人單位除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的情況外,不得與哺乳期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客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原則上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辭退。不過若是女職工有一些嚴重違紀犯罪行為的話,那單位也是可以解除與之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所以哺乳期內辭退女職工也是有可能的。
【法律依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勞動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有權依法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關系:
(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而且,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單位辭退哺乳期女職工,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等。綜上,女職工在哺乳期內,原則上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辭退。不過若是女職工有一些嚴重違紀犯罪行為的話,那單位也是可以解除與之的勞動合同,將其辭退。所以哺乳期內辭退女職工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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