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協商的結果,它與離職證明是有區別的,離職證明是勞動者主動提出的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文件,二者在勞動補償方面略有不同。本文內容是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1
一、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書
編號:
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與 (身份證號: )在本單位工作崗位為 ,訂立的合同編號為 ,合同期限為 的勞動合同,茲根據《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下列第 項規定予以 (解除/終止)。
1、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4、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6、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7、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員工(簽名):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注: 1、此證明書壹式貳份,單位留存備檔壹份、員工個人留取壹份。 2、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二、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區別 :
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到終止日期前勞動者或用工單位單方或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等條件具備一條,勞動合同自動終止的行為。
通俗講,排除個別原因(死亡、破產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訂就是終止,沒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文2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編號: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于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注:以前述1至4項、11項原因解除或終止時,需提前30日通知員工;
本通知一式兩份,單位與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簽收欄: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內容已知悉。
簽收人:
年 月 日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說到證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證明一般由標題、稱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構成。一般證明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2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身份證號xxxxxx,住址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因xxx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x年x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用人單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3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年齡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______年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4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年齡xx,身份證號xxx,住址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因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年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5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6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方。
原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年
(1)由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補償。
(2)由企業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額為元。
甲方(簽蓋)乙方(簽蓋)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蓋)
20年 月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7茲有本單位職工 ,身份證 ,性別,年齡,住址 ,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日 。因合同期屆滿,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本單位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8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9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朱雅蘭:
我們雙方于 20xx 年 7 月 7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 7 月 7 日至 20xx 年 7 月 6日,雙方協商一至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現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定。現公司決定于20xx年11月19日提前一個月通知您,公司決定20xx年 12月 19 日起與您解除勞動合同,并根據勞動法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800元(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加班費、代通知金、社保費用等)。請你收到通知之日起到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并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20xx 年 12 月 19 日起與您完全脫離勞動關系。
特此通知
單位(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
簽收回執
本人已收到廣西麥隆酒業有限公司單位于20xx年11月19日發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0存根閩泉[20xx]字第XXX號
與我公司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號:國壽閩泉字[20xx]XXXXXXXXXX號)。現由于____________提出辭職,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已經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經辦人:蔡華強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1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參加工作,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該職工終止勞動合同。該職工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_________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為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鑒于 該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雙方簽訂的前述勞動合同 ,故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自 年 月 日起解除。
特此證明!
深圳市容光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蓋章) 年 月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3同志:
一、你與我單位于 年 月 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按下列第 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1.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3. 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5.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 項的規定,解除合同;
6.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1款第 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7.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 項規定,勞動合同(關系)終止;
8. 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 年 月 日 簽收時間: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4一、什么是勞動合同解除
很多人會把解除勞動關系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公司方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勞動合同解除;另一種是員工提出的解除,認為是員工主動離職。
法律意義上的解除,是指公司或員工在勞動合同的履行期限內提出的,通過自己的意思表示結束勞動關系的情形。這里有兩個關鍵點:第一,無論公司或員工都有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員工辭職也是可以稱之為勞動合同解除的;第二,時間點,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提出。而勞動合同到期時結束勞動關系,則稱之為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終止是基于某個特定法律的事實,導致勞動關系結束,比如勞動合同到期,員工退休,公司解散等。
二、解除勞動合同書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書并不是離職證明,他們的作用是不一樣的`。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而解除勞動合同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所簽訂的,用人單位可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這是法定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1、出具的主體不同:
離職證明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是由勞動者提出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用人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法定的。
2、出具的時機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通常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依法辦理完離職手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出具的。用人單位未出具,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出具。
離職證明通常是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通知書,如果勞動者未按要求出具而離職的,如果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