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在企業任職時,公司會按照要求繳納五險,其中有一種就是工傷保險,如果職工在工作室不幸發生了工傷,要怎么申請工傷保險賠償呢,賠付的話可能有哪些可能的程序呢?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怎么走?
職工在不幸發生工傷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來申請工傷保險賠償:
【1】 收集相關材料
收集證明材料。這一步主要是針對收集能夠證明工傷事實的證據,尤其是在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需要第一時間拍照、拍視頻等,現場有目擊證人的,盡量留下相關聯系方式,如果事態比較嚴重,最好報警。對于用人單位而言,要保留就醫的票據以及證明單位已經支付了醫療費的事實。
收集工傷需要的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的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資料以及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 按時提出工傷申請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如果沒有及時申請工傷認定也沒有申請延長認定的,則超過30日后,工傷的相關費用有公司自己承擔。
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最后一步: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偟膩碚f,目前國家法律會盡可能的保證勞動者的基本權益。
總的來說,職工要想獲得工傷賠,必須先進行工傷認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申請工傷賠償的法律程序:
1、申請工傷認定,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
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經認定為因工受傷后,緊接著的就是要確定傷殘程度;
3、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即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賠償,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工傷賠償的處理流程
工傷處理流程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維權所需要的法律程序。
1、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對所發生的事故傷害是否算工傷的確定。只能由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來確定,一般為各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其他機關無權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認定。
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需要先通過勞動仲裁、民事訴訟確定勞動關系。
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對于存在傷殘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進而確定工傷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
注:對首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鑒定結論次日起15日內,可以向省、自治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
3、請求勞動仲裁;
對于不能協商解決上述工傷待遇糾紛的,工傷職工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過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4、進行民事訴訟;
對于不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次日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對起訴的工傷保險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
二、工傷保險的工傷賠償項目有哪些
1.工傷醫療費用:包括治療工傷、職業病所發生的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目錄或標準的醫療費用;
2.工傷傷殘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評殘之后的生活護理費;
6.若因為工傷死亡,則賠償喪葬補助金;
7.供養親屬撫恤金;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用;
11.傷殘等級在五級至十級且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經過報辦機構的同意之后,該工傷員工前往統籌地區以外就醫需要的交通、食宿費用等,工傷保險都可進行報銷,但具體可報銷多少,還需要看當地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12.勞動能力鑒定費。
三、工傷待遇計算標準(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1-10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2、1-6級傷殘津貼(按月享受)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六級傷殘的,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如下:
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說明:
1)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3、5-10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1、拿到工傷保險報告;
2、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4、賠償,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一、工傷傷殘鑒定需要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書;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書面的傷殘鑒定申請表; 4、身份證明材料。 二、傷殘鑒定流程如下: 1、當事人痊愈出院,準備鑒定材料; 2、攜帶材料向鑒定機構提出傷殘鑒定申請;
3、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寫出鑒定意見,并且簽名。 總之,工傷理賠需要拿到工傷保險報告,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后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最后就可以拿著工傷認定結果和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向用人單位和保險單位申請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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