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2021年所有的法定節假日給勞動者安排工作都為三倍工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1、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2、春節: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
4、勞動節:5月1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5、端午節: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6、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7、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展資料: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加班費
百度百科——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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