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可以單方面解除嗎
法律分析: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查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以下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1.以欺詐、肋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七)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八)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民法典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
一、民法典什么條件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有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違法解除等方式。例如勞資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傷期間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會受到哪些損失 首先,員工在工傷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將存在以下的損失: 1、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 在工傷治療期間,其實很難確定傷勢的恢復情況,而且有些人在恢復之后還可能會復發,屆時就不得不要重新做傷殘鑒定。 但是,申請重新做傷殘鑒定,按規定從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有變化的,即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解除勞動合同后不再享受這種待遇。 2、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 按規定,受有工傷的員工舊傷復發后,可以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后,員工即不再享受這些醫療待遇。 其次,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還存在以下的損失: 1、享受解除或中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享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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