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三方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簽三方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三方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一、大學生簽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
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回天無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的問題: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于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于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法律分析:簽訂三方協議時需要注意以下這些事項:1.關于簽約保證金和抵押物的問題。2.關于三方協議違約金的問題:就業協議書規定的違約金額目前沒有形成統一標準,違約金額一般不超過一個月的月薪,事業單位違約金額相對較高。用人單位需在就業協議附加條款中明確違約金額,違約金額特別高的單位要慎重簽約。3.關于公司的背景問題,公司是否為合法經營的正規單位,特別是要警惕傳銷和詐騙類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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