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面試官經歷,在我挑選員工的時候,被拒絕的最典型的原因有三種。
1.達不到崗位要求
一般情況下,看崗位要求中有“熟練使用”,“負責。。。”這些都是硬性要求,不符合條件會被直接拒絕。
2.公司開不起工資
公司的面試流程中,先是人資談,然后是經理談,最后是總監談。我在流程中處于第二輪面試的位置,主要考核員工能力是否與需求想匹配。總監談薪資。一般情況下,我認可的簡歷,都能入職。
曾經面試過一個畢業兩年的研究生,他是我在多年面試中看到的最自信心的人。他各方面能力和崗位要求都很匹配,我覺得他是非常合適的人選。在把他的簡歷提交總監之前,我順便問了下薪資。
隱隱約約感覺,這個薪資要求,公司支付不了。結果確實如我所料。所以,有時候提薪資要求也要所有衡量。
根據公司的規模,網絡口碑,行業現狀,個人能力,給出個自己能接受,公司能接受的價格,才能得到offer。
3.簡歷水份太多
水份多到一看簡歷就知道假。曾經看到過一份簡歷,有4份工作經驗,但是兩部分工作內容竟然是相同的。真想說造假也有點水平,改得想那么回事才行啊。還有的簡歷,問幾句就知道了。有時候做筆試題,也能發現簡歷里的水份。
簡歷中的水份要適量,特別是用人單位的紅線要求不能造假。例如工作要求熟練的編程技術,但實際只是剛入門,寫了幾個例子,就還是實話實說比較好。對于不那么在意的地方,例如可以寫自己的活動組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或者正在研究某個新技術。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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