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用工行為
法律主觀:
非法用工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用人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或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行為。
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認定 非法用工 主要包含兩類: 1、沒有 營業執照 不具備法歲簡律規定要件的單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圍; 2、同時還包括依法成立的單位使用 童工 也在此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 規定的,由勞動行政激高部門給予 警告 ,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認定 非法用工 主要包含兩類: 1、沒有 營業執照 不具備法歲簡律規定要件的單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圍; 2、同時還包括依法成立的單位使用 童工 也在此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 規定的,由勞動行政激高部門給予 警告 ,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明雀尺擔賠償責任。
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一、非法用工如何認定
1、非法用工認定的情況如下:
(1)沒有營業執照不具備法律規定要件的單位用工都在非法用工的范圍;
(2)同時還包括依法成立的單位使用童工也在此列。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
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賠償標準不得低于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前款規定的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以及前款規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非法用工法律后果有哪些
1、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
2.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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