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婚假有一至三天。
如果是職工本人結婚的,單位可以酌情給予其一至三天的婚假;但職工符合當地的規定的,可為其延長婚假期限,在職工休婚假期間,單位需要照常支付其工資。
婚假期間遇到法定休假日是否必須順延,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規定,一般可以這樣理解:婚假第一天或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的,兩個假應當連在一起休;但婚假期間碰到法定休假的,婚假應當包括法定休假,不應予以順延;并且是包含公休日的。
產假相關待遇:
1、工資待遇:女職工產假或者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
2、產前檢查:《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規定第三款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單位不應當以此為理由扣發工資。
3、產后哺乳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 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 分鐘。
生育津貼申領條件如下:
1、符合國家或者本市計劃生育規定
2、分娩前連續繳費滿9個月
注:參保職工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支付;分娩前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婚假一般是包含雙休日的。如果職工本人結婚的,單位可以酌情給予其一到三天的婚假。但不包括法定的節假日,例如不包括元旦、春節、勞動節、中秋節等假期在內。
【【法律依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第三條
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婚假的一般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原勞動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中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這個辦法試行以來,有些單位和職工反映,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由于沒有路程假,給職工帶來了一些實際困難。經研究,現對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的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檔世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攜行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辯蠢嘩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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