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工傷都需要什么材料
報工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工傷認定申請書:該申請書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受傷情況、受傷時間、受傷地點、傷情診斷等信息。
2. 勞動合同:提供勞動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3. 身份證:提供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4. 醫院診斷證明: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證明傷情的性質、部位、程度等。
5. 醫療費用票據:提供醫療費用票據原件或復印件,如門診發票、住院費用清單等。
6. 其他證明材料:如事故現場照片、目擊證人證言等。
以上是報工傷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不同地區和不同單位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求請咨詢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同時,建議在報工傷前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做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書;
2、受傷職工的身份證明;
3、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部門提供的工商登記查詢證明材料;
4、與用人單位存在的證明材料(事實勞動關系、考勤卡、飯卡、工資單、工作證、名片及其他工作證明);
5、醫療診斷證明(包括初次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辦理工傷認定的程序如下:
1、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申請;
2、審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后,應及時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可以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
綜上所述,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認定工傷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解決工傷賠償要哪些材料的辦法有:
1,要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做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才能根據傷殘等級得到相應賠償。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2,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需要提供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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