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津貼為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生育津貼包括分娩類津貼和引、流產類津貼。
計算公式: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是與月繳工資和產假天數有關,一般法定的產假是128天,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為158天,那么,工資4500生育津貼能領多少可以套用公式:4500元/月工資/30天*128天=19200元;
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指女性參保職工發生引、流產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領人所在用人單位首次進行繳費基數核定之月全部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之和除以參保職工人數。
其中,用人單位月人均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生育津貼領取的具體條件可能會因應地區不同而有所區別,大體上領取條件是這樣的:
一、本市戶籍(含農村戶籍)的生育婦女,無論在職或失業,參加過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個人帳戶的;
二、非本市戶籍的從業婦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且在單位工作、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五險)期間生育的。
三、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規定,且用人單位連續為其繳費滿6個月以上。繳費以正常參保繳費時間為準,正常參保繳費前的補繳時間不能計算在內。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2、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保險是為了維護女職工的基本權益,其根本目的是對女職工基本生活進行保障。
生育津貼的領取方式:
1、懷孕后,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人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確定產檢和生小孩的醫院。
2、注意需要辦理準生證。
3、生育時,將就醫登記表帶到醫院。這樣使得社保局、醫院核對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險結算。
4、生小孩后,辦理獨生子女證,帶就醫登記表、出院小結(蓋公章),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單位經辦員到社保局申請,申領生育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女性生完孩子別忘了領這筆錢
懷孕交社保的用處
1、開妊娠證明
社保卡會有3000額度可以報銷產檢檢查費
2、孩子出生可以報銷
順產2000
刨腹產4300
3、休完產假
可以領生育津貼2w-10w
生育津貼領取費用計算
生育津貼=工資基數/30*產檢天數比如當地工資基數是3409元規定產假天數是188天
順產
津貼:3409/30*188=21363
刨腹產
津貼:3409/30*188=21363
生育津貼領取指南
1、生育保險連續交滿1年
2、報銷時需要在保狀態,所以懷孕了不要著急辭職或者停繳社保。
3、寶媽沒有社保,寶爸交了生育保險也可以報銷
4、每個地方有所不同,具體撥打12333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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