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懷孕期間被辭退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勞動者在孕期被公司違法辭退的,公司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來給予其賠償,即勞動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需要賠償其兩個月的工資;但如果是過錯性辭退的,則不需要給勞動者賠償。
法律客觀:
職工懷孕,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雙倍支付經濟補償金(5個月工資),此外,還應支付生育津貼,生育費用(含: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的有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項、第87條;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三條規定:本辦法第二條(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規定的賠償,按下列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二)造成女職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依《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即使存在女職工存在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或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或者用人單位經營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等等法定情況的,只要女職工是在“三期”期間,用人單位均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說用人單位將“三期”女職工辭退的,那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將會依法確認為無效行為。
女職工懷孕期間被辭退怎么賠償
女職工懷孕期間被辭退的賠償標準如下: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應一井發放;
4、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辭退懷孕女職工的條件如下: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或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懷孕了被辭退,怎么辦?
懷孕懷孕了被辭退的話,那么說明公司是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公司為了挽回自己的這個損失,避免用人成本的過度支出,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公懷孕了被辭退的話,那么說明公司是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公司為了挽回自己的這個損失,避免用人成本的過度支出,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公司,把你辭退了也純粹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這種情況要看合不合規定,假如說符合勞動法懷孕了被辭退的話,那么說明公司是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公司為了挽回自己的這個損失,避免用人成本的過度支出,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公司,把你辭退了也純粹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這種情況要看合不合規定,假如說符合勞動法的規章制度那么你被辭退會得到一筆懷孕了被辭退的話,那么說明公司是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公司為了挽回自己的這個損失,避免用人成本的過度支出,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公司,把你辭退了也純粹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這種情況要看合不合規定,假如說符合勞動法的規章制度那么你被辭退會得到一筆補償金如果不滿意的懷孕了被辭退的話,那么說明公司是有這方面的規定的,公司為了挽回自己的這個損失,避免用人成本的過度支出,所以說從這個角度來考慮公司,把你辭退了也純粹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著想,這種情況要看合不合規定,假如說符合勞動法的對賬制度,那么你被辭退會得到一筆補償金,如果不滿意的話可以與公司進行協商和交涉來挽回自己的損失和你的合法權益。
懷孕被辭退怎么辦
女性入職1個月后查出懷孕,這是一個常見的社會現象。但是,有些公司會因此辭退女員工,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本文將探討女員工被辭退的原因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具有合法依據對女員工進行解雇。
首先,女員工應該獲得平等的機會和權利,不能因為懷孕而被公司辭退。女性懷孕是一個自然生理現象,無論是在合同簽訂前還是入職后,都應該受到法律保護。法律規定雇主不得因員工懷孕而辭退她,否則將面臨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其次,女員工的辭退行為違反了《勞動法》相關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無論是在合同簽訂前還是合同簽訂后,用人單位都不得因婚姻、懷孕、生育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因員工懷孕辭退員工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因此,企業雇主在操作員工的工作須遵守勞動法,尊重員工的權益和利益保護。
第三,公司辭退女員工,有可能也會引起社會的道德擔憂和輿論壓力,影響公司的聲譽和信譽。公司辭退員工的做法不僅會引起社會的質疑,可能也會引發員工抵制和勞動糾紛等問題。
這對公司的聲譽和業務表現都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保護員工的勞動權益是一種道德和經濟責任。
最后,女員工被辭退的做法是違法的,涉嫌侵犯員工的個人權益。因此,企業在雇傭員工和處理員工的工作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尊重員工的權利和利益,遵循合理和公正的勞動關系。
綜上,女員工懷孕不應成為公司解雇女員工的理由。相關法律明確規定勞動合同不受懷孕等因素的影響,因此,雇主不應該辭退因懷孕而就職的員工。
保護員工權益,合理運營和經營公司業務,同時增強企業的公信力和社會形象也是企業經營的合道和良方。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