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要怎么走程序
工傷的處理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經工傷認定,但經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構成傷殘。需要賠償醫療、務工、交通、護理、營養等費用;若構成傷殘,需要 根據等級不同計算賠償金。1-10級賠償標準不同,級數越大賠付越小。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辦工傷的程序怎么走
工傷全部流程:
1、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對所發生的事故傷害是否算工傷的確定。只能由社會保險行政管理部門來確定,一般為各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局,其他機關無權作出是否為工傷的認定。注:申請工傷認定時需要提交勞動關系證明,無法提供的,需要先通過勞動仲裁、民事訴訟確定勞動關系;
2、勞動能力鑒定:對于存在傷殘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進而確定工傷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注:對首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在接到鑒定結論次日起15日內,可以向省、自治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再次鑒定;
3、勞動仲裁:對于不能協商解決上述工傷待遇糾紛的,工傷職工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通過開庭審理,作出裁決。
再次、民事訴訟;對于不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次日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對起訴的工傷保險待遇,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
工傷申報條件是?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這里的“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其所從事工作的場所。“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發生的人身傷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指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違法的目的沒有達到,這些人出于報復對該職工進行的暴力人身傷害;另一層是指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意外傷害,諸如地震、廠區失火、車間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單位其他設施不安全而造成的傷害等;
4、患職業病的;根據相關規定,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包括如下十類:塵肺、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職業性皮膚病、職業性眼病、職業性耳喉口腔疾病、職業性腫瘤和其他職業病,共115種。職業病必須是條例覆蓋范圍內的用人單位的職工在職業活動中所患的職業病。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職工不在本單位的工作范圍內,由于工作需要被領導指派到本單位以外工作,或者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單位以外從事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工作。這里的“外出”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指到本單位以外,但還在本地范圍內;二是指不僅離開了本單位,而且到外地去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間接造成的傷害,包括事故傷害、暴力傷害和其他形式的傷害。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災害等各種形式的事故;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將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交通事故傷害都納入工傷認定范圍。此外也將職工上下班時的乘坐城市軌道交通工具、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納入工傷認定范圍。同時,對上下班途中事故的工傷認定作了限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需經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
綜上所述,首先,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所在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作時受傷了,工傷流程怎么走
先由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獲取工傷認定決定書;然后持醫療繳費單據等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最后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所需支付的費用后支付給單位或者勞動者。如果付給單位的,由單位轉交給勞動者。
在公司受傷的工傷流程:先由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依法向社保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然后獲取工傷認定決定書;然后持醫療繳費單據等材料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最后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所需支付的費用后支付給單位或者勞動者。如果付給單位的,由單位轉交給勞動者。
工傷怎樣賠償
工傷能得到的賠償有:工傷醫療待遇;安裝輔助器具的費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待遇不變,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不超過12個月;職工評定傷殘等級的,享受傷殘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護理費,標準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第十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認定辦法》》第二十四條
工傷認定結束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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