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資怎么追討
農民工追討工資要有計劃有步驟,注意尺度和方式,千萬不可違法,一旦沖動構成違法,不僅錢可能要不回來,還得背上被違法處罰甚至刑事犯罪的記錄,對個人、孩子、家屬都會影響終生。
那么農民工如何才能有效防范欠薪風險,被欠薪之后如何能有效追討呢?
一、做好證據留存
有的農民工兄弟辛苦一年甚至多年,但拿到手的薪資卻少的可憐,甚至被拖欠多年。有時,由于農民工無法及時有效舉證,導致即使有理,但由于缺乏有效證據,最終不被法律支持。法律上最重要的是證據,并不是老百姓認為都合情理的事情,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不合情理的事情也未必都是違法的。一旦農民工通過各種途徑無法要回來錢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可能就是最后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了,但前提是要能清晰地說清楚被欠薪的來龍去脈、具體原因等,并提供相應的合法有效的證據。實踐中,有的農民工法律意識和證據意識不足,往往跟人家口頭約定好了干多少活給多少錢,然后就去干了,等干完以后去要錢,被一拖再拖,甚至到最后連包工頭都找不到,起訴之后,由于沒有或者缺乏證據,導致要不回來錢或者不能足額要回來錢。常見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勞務合同、雇傭合同、日常工作記錄、溝通記錄、會議記錄、工作打卡記錄、微信記錄、錄音記錄等。證據越齊全,能要回來錢的可能性就越大。要隨時具備證據意識,從開始進場干活之時起就要隨時取證留證,這些證據都是將來決定能否要回來錢的關鍵所在。
二、了解清楚欠薪原因
在做到上面第一點的基礎上,第二點就是要了解清楚欠薪的真實原因,因為這關系到應該向誰要錢,用什么樣的手段要錢,最終能否要回來。欠薪的原因有時是用人單位故意拖欠,有時是包工頭故意拖欠,有時是未達到付款條件等等,需要結合所掌握的證據,找對要錢的對象和方法及關鍵關系點,分析最合適最有效的討薪方法及備選方案,這樣才能直接面對關鍵單位和人物,真正解決關鍵問題,盡快回款。切記不要道聽途說或者被別人煽動鬧事,做出違法行為甚至演變成擾亂社會秩序的事件,這無助于解決問題,到頭來繞了一圈受影響的還是自己,背上了違法記錄但最后還是要回到解決現實問題的路上來。
三、結合證據及欠薪原因,綜合考慮選擇最有效的追討方式
常見的討薪方式包括:電話或者當面催款、信訪、媒體曝光、舉報、起訴等。對于通過正常途徑已經難以解決的欠薪,保留好電話溝通錄音或者當面催收證據,適時通過舉報、媒體曝光等手段催款。
方式1、可向當地社保部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單位欠薪,這是最方便快捷成本最低的維權方式。
方式2、可向項目業主單位所屬上級部門或者撥打當地市民熱點12345電話舉報具體情況。方式3、可通過微博、自媒體等勞動者維權平臺或媒體進行曝光。
方式4:如果欠的是工資,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也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如果欠的是勞務款或者工程款,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方式5:通過信訪,此種方式務必要注意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的相關規定,依照法定程序上訪,不要在政府機關哄鬧滋事,否則有可能違法甚至涉及刑事責任。
切記不要聚眾哄鬧或者通過拉橫幅、阻礙交通等其他聚眾方式擾亂社會秩序,否則輕則被警察批評教育,重則被行政拘留,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四、切忌沖動,必要時通過法律武器及時維權
沖動無助于解決問題,只會花費更高的處理成本和處理風險。要理性有效地解決問題。上面第三點提到的催款、信訪、媒體曝光、舉報等方式都是通過非法律手段間接向欠款人施壓,如果通過這些手段仍然無法追回欠薪,可紅茶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拖得時間越久,證據的完整程度相對越低。而且還要考慮訴訟時效問題,欠付工資的勞動仲裁時效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已經離職的,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1年內。欠付工程款、勞務費等正常結算資金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欠款之日起計算。
五、特別法律武器:建設工程項目中實際施工人在特定條件下可以突破合同相對性,要求項目發包人(項目招標單位)、總包人(項目中標單位)、違法分包人(分包單位)等層層分包的單位主體承擔連帶付款責任。
此種情況是國家為了保護實際施工人的特殊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法律規定的合同相對性原理(合同相對性是指誰跟你簽的合同你只能向誰主張責任,你不能向合同以外的其他人主張責任),但有其特定適用條件,不是所有情況都能適用的。這方面相對復雜,我會在過幾天的下一篇文章《建設工程項目違法分包情況下追討欠款如何選擇正確的訴訟對象?》中進行專門總結,請大家關注我。
六、特別法律武器:《保障中小企業支付款項條例》
1、為了保障中小企業及時獲得回款,2020年7月6日,國務院發布了《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其中規定了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采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
2、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拖延檢驗或者驗收的,付款期限自約定的檢驗或者驗收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使用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在合同中作出明確、合理約定,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業匯票等非現金支付方式變相延長付款期限。
3、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大型企業不得強制要求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果作為結算依據,但合同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應當支付逾期利息。雙方對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約定的,約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訂立時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未作約定的,按照每日利率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5、中、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聯合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中從單位人員數量、營業收入金額角度明確了各行業中小微企業的劃分標準。對于中小企業,《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規定了各類保障中小企業收款的具體措施和處罰后果。
6、可以通過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進行投訴登記。
以上是關于農民工追討工資的具體處理方法。我在百家號的賬號“法眼通世”中寫過一篇文章《農民工被欠薪如何合法追討?》,歡迎查閱。
怎么討要農民工工資最有效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擴展資料
一、勞動法里小包工頭算農民工嗎
小包工頭屬于民工;他既不是開發商方面的,也不是建筑商的人,就是民工里面出來的臨時負責人。法律規定: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二、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有三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一)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雖然方式簡單,但是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二)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勞動社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系,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除了工資以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三)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里的工資數額,同時農民工只要能出示單位欠薪的真憑實據,可以不必經過訴訟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追討欠薪。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該怎么辦
法律主觀:
在我們生活中我們會經常聽見農民工被拖欠工資一事,農民工作為社會的弱勢群體,由于他們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所以他們所做的很多工作都是臨時的,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也因此很容易拿不到應有的報酬。一、現在農民工工資拖欠怎么辦(一)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二)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三)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四)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五)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二、拖欠農民工工資多少構成犯罪一般來說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不會構成犯罪的,拖欠民工工資屬于民事糾紛,拖欠單位只是承擔民事責任。拖欠民工工資,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出面解決問題。如果不行,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三、建筑工地農民工面對工資拖欠問題的正確做法(一)要冷靜理智,心態放好:農民工在碰到被拖欠工資的情況,一定要冷靜理智,心態要放好。要相信法律會保證個人的權益不受侵害。切不可因為沖動,而做不不理智的行為,那對自己以及工資的要回都是不利的。(二)收集證據:如果遇到被拖欠工資的情況,一定要記得收集相關的真是證據,如勞動合同、拖欠工資金額、拖欠人相關信息等等。(三)撥打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電話:遇到被拖欠工資的情況,除了要保持理智外,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或。(四)撥打勞動執法監察大隊電話:工資被拖欠后,也可以打電話到當地的勞動執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請相關部門進行解決。(五)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碰到被拖欠工資的情況,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并且它是不收費的,而且也不用律師,不用付費。被拖欠工資的人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從而來向單位進行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六)法院起訴:被拖欠工資的人如果拿了仲裁書后,單位如果還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沒錢,可以申請減免或者幫助。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農民工朋友討薪的時候一定要冷靜,不要沖動,更加不要走極端,這樣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應該通過法律武器來維權討薪。
法律客觀: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十條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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