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現在全國29省明確陪產的假期限了,數據顯示出最短的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同時也是明確休假期間多數地區明確工資獎金照發。
統計發現,目前,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29個省份均相繼修改了本地計生條例,明確了本地的陪產假(部分地區稱為護理假)的期限。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
目前,陪產假最短的為天津、山東兩地,為7天;
其次是上海,為10天。
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等省份的陪產假都為15天。
湖南、四川兩地的陪產假為20天;
內蒙古、廣西、寧夏的陪產假為25天;
安徽、陜西兩地的陪產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生活而不同。安徽明確,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陜西規定,男方護理假為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
甘肅、云南、河南可休1個月
在上述29個省份中,河南、甘肅、云南三地的男性享受的陪產假期限最長。根據新版計生條例,河南的護理假為1個月,甘肅和云南的護理假為30天。
陪產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制度各單位也都不盡相同,獎金福利不變。還有部分地區可將男性的陪產假轉到女方的產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法律依據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2023年陪護假的天數,一般由各地規定。陪產假的時間期限如下:
1、上海陪產假為10天。如上海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2、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等省份陪產假為15天。如山西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15天。陪產假期間,享受與在崗人員同等的待遇;
3、湖南、四川兩地陪產假為20天。如四川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20天。陪產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4、內蒙古、廣西、寧夏陪產假為25天。如廣西規定: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享受產前檢查陪護假5天。女方分娩后,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25天。夫妻雙方在子女零至三周歲期間,每年分別累計享受育兒假10天;
5、安徽、陜西兩地陪產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生活而不同。如安徽規定: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夫妻異地生活的,享受20天。如陜西規定: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15天,夫妻異地居住的,享受20天。
法律依據:《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三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八十天。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天。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職工,在產假或者護理假期滿后,經單位批準,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可以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的育兒假。夫妻一方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的,期間的月工資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夫妻雙方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育兒假的,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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