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計發月數
擴展資料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準,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 應按最高的標準發給。 退休費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退休金計算公式有下面三種: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
養老金影響因素有如下幾點:
1、繳費年限長短,繳費15年還是繳費30年,會直接影響退休后的養老金待遇。繳費滿15年只是享受養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
2、繳費水平高低,繳費水平的高低也會直接影響到退休以后的養老金待遇;
3、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社會平均工資指的是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的職工在一定時期內平均每人所得的貨幣工資額;
4、受退休年齡影響,55歲退休還是60歲退休,在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候,所除的計發月數是不同的。退休年齡越往后,計發月數越小,個人賬戶養老金可能算起來會略高一些。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一、退休金計算公式是什么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上述各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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