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帶薪工資怎么算
春節期間放假以后帶薪工資的計算方法跟平時的計算方法都是一樣的,春節沒有放假的,加班工資是按照平時工資的三倍計算的。但是,如果有績效工資,春節期間放假以后員工沒有辦法給公司創造績效,所以,放假期間肯定只有基本崗位工資。
一、在春節放假帶薪工資怎么算? 春節期間的工資跟平時的工資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二、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計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帶薪休假期間工資的計算方法沒有什么特別的規定,除了績效工資之外,跟平時的工資收入都是一樣的。春節屬于法定節假日,一般情況下都是放7天,但只有初一到初三是法定節假日,初四到初七屬于調休。
過年那個月的工資怎么算
春節當月工資的計算方法沒有什么特別的規定,跟春節之前工資的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春節屬于法定節假日,春節期間放假的員工享受到的是帶薪休假待遇,春節期間加班的,初一到初三應該按照職工本人工資收入的三倍計算加班費。
一、根據規定春節當月工資怎么算? 春節當月的工資按合同約定計算,法律沒有強行規定春節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二、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是本人工資的3倍。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不能因為春節放假,就在放假期間扣員工工資,春節期間放假后,在員工沒有給公司創造績效的情況下,肯定沒有績效工資,但基本工資待遇還是受法律保護的。
過年的工資怎么算
過年初一至初三加班應該支付勞動者平均薪資的三倍,如果沒有加班,則不會有工資。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普通工作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倍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需要支付兩倍的工資報酬,而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則需要支付3倍的工資報酬。
一、一般過年放假期間員工工資怎么算? 春節七天假中,初一、初二、初三為春節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其他的四天為調休放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二、加班的種類 1、法定加班,是指法律規定的,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或者因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以及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無需征得勞動者同意即可延長工作時間。 2、協商加班則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征得勞動者的同意的加班。三、加班的相關規定 1、每日不得超過1-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休息日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安排補休的,不計算加班時間。 3、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時間。四、加班工資計算中的注意事項 1.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以上就是對一般過年放假期間員工工資怎么算的相關解釋。同時加班工資中不包含相關的補貼以及相關的獎金和津貼。如果用人單位違法相關的勞動法規,員工可以向勞動局舉報企業,勞動行政部門會根據事實給予相應處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法定節假日后入職怎么算工資
法律分析:法定節假日加班,應按日工資的300%支付。需要注意的是通常的長假中,并不是所有的假日都是法定節假日,比如國慶節,只有10月1日至3日,這三天是法定的節假日,其余的4天,是正常周末調休的,這4天,如果單位不安排補休的,則應當按日工資的200%支付;安排補休的,僅需支付正常工資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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