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加班,是可以獲得相對應的加班工資的。那么,2018年中秋節、國慶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實際上并非每一天加班都是三倍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是有標準和規定的。下面就讓我們來給大家講解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
加班費計算標準
中秋節:2018年中秋節放假的天數為9月22日-9月24日,其中中秋節當天為9月24日。如果9月22日、9月23日兩天加班,那么用人單位會先安排補休,如果不能補休則按照不低于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9月24日當天加班,就需要支付3倍加班工資,并且不可以用調休、補休代替。
國慶節:2018年中秋節放假的天數為10月1日-10月7日,其中10月1號-10月3號加班,用人單位需要按照不低于日工資基數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倍來支付加班工資,并且不可以用調休、補休來代替。而10月4日-10月7日,就可以實現補休、調休或者是支付雙倍工資。
加班費計算方法
三倍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300%
雙倍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其中21.75為平均每月計算薪資的天數,而工資基數則是勞動者在對應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這個是不包括各種補貼與其他情況支付的工資的。舉例來說某崗位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1500元,崗位工資1500元,交通補貼200元,通訊補貼100元,用餐補貼200元。那么,該勞動者的工資基數實際為3000元。
大家只要知道自己的工資基數,然后帶入上述計算公式,就可以得出中秋節、國慶節加班可以獲得的工資。雖然國家確實對加班工資有所規定,但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大家也沒轍。因此如果遇到了加班工資拖欠、不支付的問題,大家可以前往勞動保障監管部分進行舉報與投訴。
法定休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報酬;隨同法定休假日一并放假的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首先按同等時間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擴展資料中秋節與春節、清明節、端午節并稱為中國的四大傳統節日。自2008年起中秋節被列為國家法定節假日2007年12月14日新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將清明、端午和中秋三大傳統節日正式列入全民法定公休節日,自2008年開始共有七大全民法定公休節日。
分別為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全民公休節日的假期通過調整雙休日來集中休假,休假時段每年由國務院發布。地方性節日、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其他特定群體的節日限于特定群體或局部地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定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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