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期間的工資
工傷期間的工資一、工傷期間的工資怎么計算
1、工傷期間工資為原工資,分以下情形計算:
(1)發生工傷前在用人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未滿12個月,則應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所發工資總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未滿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期間考勤怎么算
工傷鑒定期間的考勤是要給工傷的職工正常記錄的。工傷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內是可以不用上班的。至于停工留薪期的長短具體要看該職工的傷情了,傷勢不同的的,休息時間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
法律主觀:
1、發生 工傷 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 工資 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 加班工資 )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希望這些內容可以幫助到你。
法律客觀: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實踐中工傷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視不同情況來定:1、工傷不是很嚴重,只有幾天。如果工傷是這種情況,工傷醫療費用需要醫院開證明,然后拿到企業的相關部門報銷,同意后100%的報銷。同時,這期間的伙食費是以該企業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補償。當然這期間的請假不能計入曠工。2、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這種情況,相關的法律規定的很明確,企業應該嚴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嚴格上講,應該是在工傷前12月的平均工資。3、超過12個月的停工留薪期。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果企業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發送,個人應首先找公司協商,如果公司給出的不能令自己滿意,或者低于規定的標準,應及時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希望我們的文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時候給到您一些幫助。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
工傷期間工資的計算主要分為以下情況:
1. 在法定工傷治療期內,工資待遇為平時待遇,即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本單位崗位工資的60%。
2. 醫療期后,如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按照本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涉及的崗位工資標準,安排適當的工作。
3. 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由單位按照本單位同等崗位工資標準予以支付。
4. 失業期間,按照本人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總之,企業按法律標準為工傷員工支付工資和醫療費用,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但工資的具體計算方式,還要根據企業政策、工傷賠付標準和人員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工傷期間工資怎么算?
一、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二、工傷職工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三、勞動者(工傷職工)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請見《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64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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