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起征點由3500元上調至5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個稅免征額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
擴展資料
個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新個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
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后計算繳納稅款,并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個稅調整歷史
1、2003年10月22日,商務部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稅,提高個人收入所得稅免征額等多項建議。
2、2005年初, 廣東財政再次對個稅免征額提高進行調研,以便為中央盡快出臺稅改政策提供參考依據。
3、2005年07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4、2005年08月23日,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5、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免征額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6、2007年6月29日,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四次修正。
7、2007年12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免征額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8、2008年暫免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9、2010年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30日表決通過了個稅法修正案,將個稅免10、征額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為3%至45%,自2011年9月1日起實施。
11、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第七次修正。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
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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