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前離職違約金一般多少
員工提前離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不需要給違約金,員工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合同解除中應注意的問題:
1、合同解除一般只適用于單方違約的情形,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下則比較復雜,要看哪一方的違約是根本違約,解除權的行使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2、從自我保護意義來講,并不是只要對方違約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斷這種違約是不是根本違約,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給自己造成更大的損失。也就是說,合同解除權的行使要符合正當目的;
3、從交易成本角度來分析,合同解除意味著交易失敗,一方違約就解除合同,將給市場交易帶來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給市場交易秩序和安全帶來沖擊和破壞;
4、一般來說,合同的目的是與合同的主要義務聯系在一起的,違反主要義務將使合同目的難以達到,而單純違反依誠實信用原則所產生的附隨義務,一般不會導致合同目的喪失,不能據此解除合同;
5、不適當履行與合同解除。不適當履行是指債務人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嚴重,一般要求采取降價和修補辦法予以補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
綜上所述,如果瑕疵本身能夠修理,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修理瑕疵。給予非違約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權利,實際上使他獲得修補瑕疵的機會,從而避免合同被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與單位簽訂數份協議,違約金怎么算
一、與公司簽約違約金怎么算 1、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計算。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簽合同了辭職算不算違約金 1、簽了合同還想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服務期和違反競業限制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辭職后可以進行勞動糾紛仲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沒有超過申請仲裁時效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咨詢專業律師。
服務期內辭職違約金怎么賠
服務期內辭職違約金賠償具體如下:
1、只有勞動者違反培訓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才會要求支付相應培訓費用的;
2、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培訓協議的相關條款;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業的技術培訓,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
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的區別:
1、法定違約金,由法律直接規定的 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在一些法規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等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比例。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 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于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
2、約定違約金,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為約定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一種合同關系,稱違約金合同。這種合同屬從合同。主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無效。違約金合同是諾成合同,與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預先給付為成立要件。約定違約金又是一種附條件合同,通常,違約行為發生,違約金合同生效,違約行為不發生,違約金合同不生效。
綜上所述,服務期內辭職的,一般按照在服務期簽訂的協議支付違約金,但是如果約定的違約金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對于超出的部分,勞動者可以不用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銀行辭職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法律主觀:
辭職后的違約金計算的方法為:未履行期限/服務期×培訓費用。若用人單位有提供專項培訓,并簽訂服務期協議,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違約金。除了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可以約定違約金以外,其他情形下勞動者正常辭職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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