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工傷都需要什么材料
報工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工傷認定申請書:該申請書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受傷情況、受傷時間、受傷地點、傷情診斷等信息。
2. 勞動合同:提供勞動合同原件或復印件。
3. 身份證:提供身份證原件或復印件。
4. 醫院診斷證明:提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證明傷情的性質、部位、程度等。
5. 醫療費用票據:提供醫療費用票據原件或復印件,如門診發票、住院費用清單等。
6. 其他證明材料:如事故現場照片、目擊證人證言等。
以上是報工傷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不同地區和不同單位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要求請咨詢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或單位人事部門。同時,建議在報工傷前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怎么查是不是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工傷認定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與流程
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3、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4、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提交相關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決定是否受理。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調查核實。
5、當事人舉證。
6、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7、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雙方當事人,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做傷殘鑒定需要的資料如下: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
2、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等相關材料。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綜上所述,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包括要寫工傷認定申請書(或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交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要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勞動關系,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票據、病歷,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人的主體身份證明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等用來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以及醫院的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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