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工資的計算方法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年數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經濟補償。
工齡工資=工齡×工齡工資標準,工齡即服務企業年數。
工齡工資是企業分配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然金額不是很高,但是作用不可小瞧。
工齡工資的目的和意義
1、有利于體現“論功行賞”的原則
實行“拋物線”工齡工資政策后,新員工自起拿年限起享受工齡工資,高企業工齡員工則可拿到百元左右。如果企業錄用跳槽的員工已有較長的社會工齡,但其對企業的貢獻卻是從零開始的,因此工齡工資總額相對偏低是合理的。
新政策以較低的標準考慮了社會工齡,同時側重于企業工齡的分配,使企業工齡越長,對企業貢獻越大的員工拿到越高的工齡工資,從而明顯拉開了新老員工的工齡工資差距,充分體現了“論功行賞”的原則。
2、有利于打破“論資排輩”的現象
如果新老員工之間沒有形成收入差距,企業內部很容易形成“論資排輩”現象。實施新政策后,企業可以在貫徹執行新工齡工資政策的同時灌輸一種理念,即企業已充分考慮員工的資歷,并在工齡工資的分配上予以充分體現。在其他方面,新老員工一個樣,老員工沒有特權,力戒個別員工自恃長工齡的"倚老賣老"現象。
3、有利于提高員工積極性
新政策將工齡工資分為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并根據邊際貢獻率的不同,制定不同分配標準,充分結合了員工對企業“拋物線型”的貢獻規律,體現了“青年員工漸長,中年員工快長,老年員工慢長”的原則。在工資總額變動較少的情況下,工齡工資逐年增長,對提高員工的積極性有著一定的促進作用。
4、有利于減少員工流動率
員工是企業的寶貴財富,企業應把員工的流動率控制在適度范圍內。員工在新單位工作3年期間屬于職業不穩定期,很容易跳槽,故新政策制定了3年的工齡工資起拿年限。如果員工在3年內跳槽,企業會相應減少部分工齡工資的支出。員工如在企業工作滿3年后跳槽,就不能享受到工齡工資的快速增長,成為員工跳槽的成本之一。
一、員工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50元整。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
4、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四年的員工每月工齡工資為¥180元整。
5、以此類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累計十年封頂。
6、員工連續請假超過15天或年內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取消工齡按新員工待遇執行并重新計算工齡(總經理特批的除外)。
7、員工辭職后又復職,原工齡取消,按照新入職時間重新計算工齡。
8、試用期間不計算工齡。
二、員工工齡工資的計算方法(舉例說明)
例:某員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職,那么該員工應于2010年12月開始享受公司的工齡工資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開始享受工齡工資每月¥180元整,以此類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相應增加¥30元整。
三、管理人員工齡工資的設定標準: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辦公室(包括采購、倉管、文員、銷售、業務、設計)人員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錢。
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b級主管級人員每月工齡工資為¥100元整。
3、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a級主管級人員每月工齡工資為¥1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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