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普通發票開錯怎么辦
普通增值稅發票開錯了,可以重新開具。
主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1、如果是當月開錯,則需將發票收回,并進行作廢;
2、如果是隔月發現開錯,則需開具紅字發票,再進行藍字發票的開具,寄給購買方即可。
增值稅普通發票,是將除商業零售以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和管理,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等,俗稱“一機多票”。
法律依據: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六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
本條第一款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是指屬于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
本條第一款所稱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為主,并兼營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在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前幾個月的普通發票開錯了怎么辦
如果是當月開錯,則需將發票收回,并進行作廢;如果跨月了無法作廢,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獲取對方有效證明,然后直接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開出的發票可以作廢。發票作廢是指操作員對填開發票信息錄入錯誤的已開具發票進行作廢。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常見的發票作廢情況主要有以下三種:
1、用票單位和個人開發票后,如果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者取得對方的有效憑證。
2、開具發票時發生錯誤、誤填等情況需要重開發票的,可以在原發票上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同時,如果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該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需要注意的是,開具專用發票填寫有誤的,應當另行開具,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個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普票開錯了怎么作廢重新開
普票開錯了作廢的流程如下:
1、當月發現開錯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收回全部聯次后作廢重開;隔月發現普通發票開錯,開紅字發票沖銷原發票后重開,不用到稅局打申請報告;
2、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升級后如果開具發票信息在發票保存后已經上傳的,則只能開紅字不能直接作廢。
專票和普票的具體區別如下:
1、發票使用的主體不同;
2、發票的內容不同;
3、發票的聯次不同;
4、發票的作用不同。
發票專用章和財務用章的區別如下:
1、含義不同。發票專用章是指企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戶購買和開具發票時的印章。無發票專用章開發票時需要蓋財務章。作用不同。發票專用章是用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發票等上面的。財務專用章用于處理與現金、銀行存款有關的交易,如支票、匯票等;
2、財務章主要用于財務結算,開具收據、發票給對方、銀行印簽、銀簽必須留財務專用章等等,能夠代表公司承擔所有財務相關的義務,享受所有財務相關的權利。一般由企業的專門財務人員管理,可以是財務主管或出納等。總的來說,財務專用章的適用范圍比發票專用章大。
發票的用處如下: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征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綜上所述,專票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用來抵扣稅款,而普票就不行。專用發票一般用于一般納稅人之間從事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而普通發票則可以用于所有納稅人的所有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
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發票,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應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印制;確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印制的,應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商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印制發票的企業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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