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饑冊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爛擾宏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李洞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饑冊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爛擾宏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李洞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饑冊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爛擾宏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李洞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饑冊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爛擾宏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李洞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饑冊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爛擾宏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李洞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 1、若一個月內,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有一方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另一方都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下,建議以書面形式發送解除通知,并予以留存證據。. 2、若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單位拒不簽訂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3、若超過一年,單位拒不簽訂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前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明勞動關系: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補償:. 1、若一個月內,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有一方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另一方都有權解除勞動關系,并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下,建議以書面形式發送解除通知,并予以留存證據。. 2、若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單位拒不簽訂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支付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3、若超過一年,單位拒不簽訂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前往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可以用這些資料來證明勞動關系:考勤表、出入證、員工卡、工作證,工友證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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