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產假是98天。但是根據各個地區有不同的情況,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延長。而且生育多胞胎的產假,每多一個嬰兒,那么職工的產假也會多增加15天。同時,搜歲游男雀仔方也會享有陪產假。
一、國家規定產假時間是多少天?
國家法定產假是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世銷;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法律保護
1.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3.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4.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三、產假的工資怎么算?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一般不從單位領工資,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貼,有多長產假,就領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貼。
(一)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的城鎮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二)從業生育女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不滿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貼按本人生產或流產當月本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乘以本人按規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貼期限計發。
這只是國家的統一規定,如果您遇到的情況比較復雜,可以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說當地的生育機構,給您專業的幫助。并且在休產假前要了解相應的政策和規定,避免用人單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的《勞動法》中沒有對產假的天數進行規定,只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向職工發放工資。關于女職工產假的規定,規定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法律客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國家規定產假98天。分別是:
1、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在法律規定98天產假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和地區對產假也有相關的規定,以下為部分省市的相關規定:
1、廣州市正常產假90天;辦理獨生子女證的計劃生育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剖腹、ⅲ度會陰破裂的難產假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引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男配偶假期10至15天。(根據《廣州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
2、青島市晚育可享受國家規定的九十天產假和增加兩個月產假的待遇。(根據《青島市實施《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辦法規定》)
3、上海市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15天,男方給予假期3天。享受3天假期的男方必須是初婚者或者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女方15天假期應當在規定的產假后連續使用。男方3天假期應當在女方產假期間使用。(根據《上海市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規定)
4、北京市晚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根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5、天津市實行晚育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獎勵,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或者增加產假三十天。(根據《天津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6、大連市(一)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假為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二)晚育(二十三周歲零九個月以后生育)并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產假在國家規定九十天的基礎上增加四十四天。難產的,另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男方可享受護理假七天。(根據《大連市城鎮企業女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相關規定)
生育保險參保人在發生生育醫療費用之日起一年內辦理報銷,具體流程如下:
1、參加生育保險的參保人到其參保所在分局辦理報銷;
2、各分局工作人員對參保人所提供的報銷資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資料不齊全的,開具《一次性補正材料通知書》;
3、工作人員對受理的材料進行整理,根據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相關規定進行逐級審核;
4、逐級審核后由參保人簽字確認報銷金額,交財務逐級審核后支付。
休產假期間有相應的注意,具體如下:
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1、98天+獎勵假。對于獎勵假,一般由地方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比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可以享受80天的獎勵假。
2、男方可以享受陪產假,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規定,具體可以查閱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比如《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可以享受15天的陪產假。
3、難產的,一般可以延長15天產假,當然也有一些地方例外,比如在廣東,難產的可以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名胎就增加15天產假。
4、產前可以休15天。
5、流產可以休產假。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4個月—7個月以下,享受42天產假;滿7個月以上,享受75天產假。
6、產假期間按照休產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計算,實踐中通常按照休產假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由單位每月先行支付。
7、單位休產假期間不給發工資的,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部門介入調查或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產假工資。
8、休產假期間單位無故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二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職工晉職、晉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女職工在懷孕以及依法享受產假期間,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滿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期限自動延續至產假結束。但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或者女職工依法要求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服務協議的除外。
用人單位在執行國家退休制度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歧視婦女。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