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
當事人與用人單位提出離職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寫并簽發離職證明。人力資源部根據當事人的入職日期、職位和離職原因等來辦理手續。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或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后仍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目前,普通的企業不具備存放人事檔案的能力,一般人事檔案存檔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檔案管理機構。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因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可通過以下四種方式進行解決:自行和解、調解、仲裁、訴訟。
1、自行和解:是指爭議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商量,相互讓步,協調雙方的關系,消除矛盾,從而求得爭議解決的方法。
2、調解:是由第三方居間調和,通過疏導、說服,促使當事人互諒互讓,從而解決糾紛的方法。
3、仲裁:是指由國家授權的專門仲裁機關行使國家仲裁權,對當事人之間的爭議依法進行的仲裁。
4、訴訟:是指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機構裁決不服,持勞動爭議裁決書依法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勞動爭議處理方式。需特別提醒的是,涉及船員的勞務糾紛,可以不經勞動仲裁直接向海事法院提起訴訟。
糾紛起訴的主要流程有:
1、原告向法院起訴。
2、法院受理后,向原告送達受理通知書和開庭傳票,并通知交費被告送達訴狀和證據材料副本、開庭傳票等。
3、法院開庭審理,并依法調解或判決。
4、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在15日內上訴,由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并調解或判決。
5、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則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離職公司不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公司所在的的勞動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其各級機構)舉報;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一、離職公司不開具離職證明怎么辦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公司所在的的勞動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其各級機構)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開具離職證明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離職證明是需要由員工離職單位開具,上面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接受單位,所以離職證明上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3)在辦理離職證明時,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 (4)離職證明只適用于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5)如果在離職時,單位并沒有主動開具離職證明書,那么離職員工最好主動向其人力資源部門索要,對這項要求單位是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的,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單位的法定義務。 在現代社會中,跳槽是一個很常見的行為,當勞動者找到更好的工作機會時,他們便可能會選擇跳槽,而跳槽就需要從一個用人單位離職并且到另一個用人單位入職,而離職原用人單位就需要開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在離職的時候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如實開具離職證明,若單位不予開具的話屬于違法行為,因此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失的,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離職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離職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一、離職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么辦? 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二、離職證明有什么用途? 1、去勞動就業保障局辦理失業證,需要提供解除離職證明; 2、勞動者去社保局辦理轉移社保手續,需要出具離職證明; 3、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入職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4、勞動者創業,那么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和失業證,那么會享受優惠政策。 5、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三、離職的手續是怎樣的? 1、如果職工的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人力資源部通知職工的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職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后,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后,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職工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并給職工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職工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綜上所述,員工離職的話,不管是否出于本人意愿,公司都應該出具離職證明。這個證明是很有用的,如果離職員工失業沒有找新工作,可以憑此拿到失業金。公司不給出具證明的話,員工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公司這種行為屬于違法,還應該給員工一定賠償。
相關推薦:
不簽勞動合同杯具了(不簽合同干了不到一個月被辭退)
如何申請大病救助(大病救助去哪里申請)
醫保定點門診如何更改(醫保定點醫院怎么改)
法定陪產假有多少天(法定陪產假期多少天)
工傷認定表如何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職業病名稱怎么填)